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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程cems&scr(二次)招标

· 2024-03-13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程CEM&SC(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CBJ-ZB-13160A-1-2024-M-024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工程CEM&SCR(二次)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EM&SC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自筹项目资金,基础设计已完成。

120万吨/年乙烯装置(含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3.5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以炼油提供的石脑油、加裂尾油、非芳柴油、富乙烷气、富乙烯气、三级凝缩液、液化气等为原料,采用蒸汽裂解、中间馏份加氢、苯乙烯抽提的技术路线,生产聚合级乙烯、聚合级丙烯、加氢汽油、苯乙烯等产品。新建装置主要包括:乙烯单元、裂解汽油加氢单元、苯乙烯抽提单元、废碱湿式氧化单元以及燃料气系统、火炬系统、污水预处理和其他必要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合同范围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乙烯装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详细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与之相关的检验、实验、调试、验收、水压试验、管道冲洗吹扫、设备化学清洗、单机试车、联动试车等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投料试车、试生产及性能考核等工作;负责开工保镖工作(自投料试车开始至产出合格产品后72小时),保镖合同双方另行签订;完成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包括EPM系统资料归档);维护培训、后续服务、缺陷修补和质量保修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数字化交付按照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项目中交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EPC合同已签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2招标产品范围:

CEMS&SCR分析小屋 6座(内含7套CEMS,7套SCR)

2. 3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PGCP1-AA-HQBJ-3100-INT-001-MRQ-0021 A00 请购文件 CEMS&SCR13160-3100-80-MR-8235.31-0001。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0万吨/年乙烯装置项目现场

2.5交货期: 2024年11月30日前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1)资格条件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资格条件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纪或重大法律纠纷情况:

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未曾涉及刑事案件、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未涉及民事侵权责任纠纷和知识产权与责任纠纷,须按招标文件给出的格式提供承诺书。

(3)资格条件3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4)资格条件4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的。

(5)资格条件5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为投标产品国外品牌对本项目的授权供应商)。

(6)资格条件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条件7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资格条件8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被列入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伙伴合规风险提示清单》中建议为不再签署新合同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资格条件1(制造资格)

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SO2、NOx、O2)分析仪表的制造商应提供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投标所用产品型号应与报告内容一致;探头、伴热管缆、电缆等附件除外。

(10). 投标人资格条件2(制造资格)

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书,保证所供产品满足国家规范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当前最新的要求,并保证通过竣工验收服务。

(11). 投标人资格条件3(制造资格)

电子式仪表的制造商必须提供所供产品有效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3836))或CCC认证证书。

(12). 投标人资格条件4(制造资格)

CEMS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中的分析仪表(SO2、NOx、O2)制造商应具有整台仪表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得转包、贴牌或选用第三方产品。制造商应详细列出所供产品主要部件及附件的产地。所供产品及其附件应在制造商工厂成套组装,并经调试合格后整体供货。。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5(制造资格)

投标人应提供CEMS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SO2、NOx、O2)分析仪表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6(制造资格)

投标人应提供CEMS颗粒物监测单元分析仪表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

3.2 业绩要求:

CEMS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制造商应至少提供一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境内乙烯装置上CEMS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分析仪表的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的供货数量不少于5套。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数量仅指与本次CEMS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一致的物资。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

3.3 失信惩戒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 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

2) 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

3) 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

4) 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 03 13 09 时至 2024 03 20 16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3. ②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工作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请潜在投标人填写本招标公告附件1: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将该表的可编辑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一并通过邮件发给招标机构联系人。请注意:标书费发票、中标服务费发票的开票信息、邮寄信息以潜在投标人填写在《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中的信息为准。如潜在投标人未发送《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招标机构将按照潜在投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信息开票并邮寄;由此导致的信息错误,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10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人应从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在开标时间前将相应额度的资金提交(分配)至对应标段(包) ,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保证金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递交流程。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提醒: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 04 03 08 2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共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北京公司分中心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高科技产业园创达二路1号

邮 编: 100012

邮 编: 100012

联系人: 王俊岗 李若男

电话: 010-61917532

电子邮件: wangjungang-hqc@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河园支行

账号: 0200019109000176830

2024 03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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