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原太航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3SH100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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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19979.937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12-25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1-22 |
所在地区 | 小店区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太原太航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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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5663183331 | |||
经营范围 | 电子仪器仪表、普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模具、量具、刃具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修理(生产、制造、加工、修理限分公司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组织会务会展;房屋出租;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御风(北京)航空资产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5.4 | |||
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30 | |||
山西航科志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7 | |||
山西太航科贸有限公司 | 0.9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05.83 | 421.65 | 425.4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3151.29 | 25441.14 | 7710.15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 | |||
2023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936.26 | 520.49 | 520.4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3147.78 | 25917.14 | 7230.64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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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49300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0935732K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12-0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其他 | |
决议文件名称 | 中航资产党委会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19979.937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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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5993.9811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成为受让方的其他竞买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按规定无息返还。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若本项目协议成交,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本项目竞价,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同意上海联合产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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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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